浙教督〔2016〕153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5〕16號),加強職業教育專業建設,全面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師資隊伍培養培訓水平,拓展職業教育高層次人才隊伍培養多樣化成長渠道,推動職業教育向普通教育、成人繼續教育貫通,我們在總結以往經驗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原《浙江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標準(試行)》(浙教督〔2011〕107號)進行了重新修訂?,F將《浙江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標準(2016年修訂版)》(下面簡稱“新標準”)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申報評估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以等級評估為抓手,加快優化職業教育資源
要深刻認識實施新標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發揮新標準的導向作用,不斷改善職業學校的辦學條件,提升辦學水平,建立校企合作、工學交替培養模式,形成更加合理且具有較高水平的師資隊伍結構,打造具有較強國內乃至國際競爭力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基地。
二、嚴格對照標準,切實把好等級中等職業學校評估申報關
申報學校及所屬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新標準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必備條件要求如下: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辦學指導思想端正,辦學目標明確,辦學行為規范,有切實可行的近、遠期發展規劃,認真開展學校發展性評價,建立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機制,取得良好的業績。
(二)有穩定的教育經費來源,年生均公用經費不低于省定標準2500元,并為當地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的1.5倍以上,做到逐步逐年增加。近三年學校沒有違規收費現象。
(三)教師學歷與職稱達到相應等級規定的要求。(詳見條目17)
(四)專業設置合理,學校主體專業設置均列入設區市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和縣(市、區)專業結構調整計劃,比較好地反映了地方行業、企業發展要求。
(五)保障師生安全與身心健康,依法維護師生正當權益。近三年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教學事故,無學生犯罪行為。
(六)對照新標準,無不合格指標,基本達標指標不超過4項。
三、嚴格要求,按程序做好評估認定工作
學校須逐級申報等級,學校的自查自評報告需在學校網站或學校公告欄公示,并根據師生員工和家長意見進行整改。具體申報和評估認定工作將另行通知。
四、嚴格管理,認真落實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相關要求
(一)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不搞終身制,使用新標準實行定期復審和隨訪制度。
(二)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復審每三年進行一輪。復審應與學校發展性評價緊密結合,把學校發展性評價三年一輪的終結性評價結果作為是否通過復審的主要依據。復審通過的學??杀3衷鹊燃?。沒有通過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未達到要求的作降級處理或取消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稱號。
(三)凡查實出現以下問題的學校將取消其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稱號:
1.因學校管理責任,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嚴重責任事故和教學事故。
2.發生亂收費、亂集資等嚴重違規行為,受到有關方面嚴肅處理。
3.復審未通過,經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
4.學校上報數據弄虛作假,隱瞞重要實情。
(四)對已獲評省一、二、三級中等職業學校的,不需再申報復評,但納入復審和隨訪范疇。
(五)原《浙江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標準(試行)》(浙教督〔2011〕107號)即時廢止。
附件:浙江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標準(2016年修訂版)
浙江省教育廳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