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等級中等職業學校標準(試行)》(浙教督〔2011〕107號)要求和學校申請,省教育廳委托省教育評估院和設區市教育局組織現場考察、評估,經審核并報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擬認定臨安市昌化職業高級中學等5所學校為省一級中等職業學校,擬核準千島湖中等職業學校等6所學校為省二級中等職業學校、寧??h雙林職業學校等3所學校為省三級中等職業學校,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2015年2月4日至2月10日。
二、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我廳反映公示學校情況。單位反映情況應加蓋公章,個人反映情況請署真實姓名,我們將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為反映人保密。
三、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禁借機誹謗誣告。
四、聯系單位:浙江省教育廳督導處,電話:0571―88008891,傳真:0571―88008890,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1404室,郵編:310014。